设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医疗/公卫体系考核协调化
标题
设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
医疗/公卫体系考核协调化
原标题
新时期健康中国建设中的医防协同:
理论机制与政策演变
作者
刘珏1 闫温馨1 刘民1 梁万年23
1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3清华大学健康中国研究院
来源
《中国科学基金》
2023年 第3期
关键词
医防协同
政策演变
理论机制
体系协同
服务整合
摘要
我国医防协同的实践由来已久,医防协同已成为我国新时期健康中国建设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尽管我国的医防协同工作已经取得进展,但其相对割裂的现状并未发生根本性扭转。以此为背景,结合自2018年以来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现场调研以及现有研究,本文介绍了新时期我国医防协同的定义、政策演进过程及内涵,并设计了医防协同的理论机制模型,揭示了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整合的组织基础、服务供给内容及协同机制设计,为国内和国际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及治理提供理论基础、改革路径和中国经验。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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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我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医防系统工作,1949年建国之初,在传染病及地方病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医疗卫生资源短缺且城乡分布不均的背景下,我国就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践行“预防为主”的疾病控制模式,特别是加强了农村地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
1979年以来,我国各类重大公共政策仍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但是我国预防保健工作受到了市场化改革冲击和影响,医防割裂的问题较为严重。
特别是2003年非典型肺炎的暴发,体现了我国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在协作共治方面的不足,医防体系之间的割裂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障碍。
面对医防割裂这一现实,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我国针对“医防协同”“医防融合”“防治结合”等进行了顶层设计,出台大量政策的同时积极推动地方试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防协同政策体系与实践路径。
中央于2016年10月25日印发并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9年末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凸显了我国在医防协同化解重大疫情风险上的不足。
2020年5月,最高领导人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提出“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医防协同已成为我国新时期健康中国建设过程中提升医疗卫生体系治理能力与水平、推动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政策选择和实践路径。
尽管我国医防协同在政策设计和实践试点方面已经取得进展,但是仍然存在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清晰的机制设计的问题;当前对于医防协同的研究,集中于介绍某一案例的做法及措施,而未从医防协同的内涵定义、理论机制、政策演进等角度进行多维阐释与研究,不利于对医防协同这一重要改革的理解和推进,也无法发挥医防协同对于其他卫生治理重要改革的推动作用。
有鉴于此,基于2018年以来通过对不同地区、部门利益相关人的现场调研以及文献,本文拟进行以下四方面的探索:
第一,针对当前防治结合、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等概念定义不清的问题,从比较的视野入手,厘清医防协同的定义及其与防治结合、医防融合的异同;
第二,对我国医防协同的政策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明确建国以来不同阶段我国医防协同政策及实践的发展历程和改革重点,特别是廓清新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战略下医防协同的特点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总结新时期我国医防协同的内涵;
第三,构建医防协同的理论机制,为政策制定者、实践者以及研究者制定执行医防协同相关政策、开展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第四,在对当前我国医防协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医防协同、提升卫生治理水平与能力的政策建议,为国际和国内整合型服务供给及治理提供中国经验。
一、医防协同的定义及必要性
01
医防协同的定义:兼论其与
防治结合、医防融合的异同
在我国政策设计、语境以及实践中,医防协同、医防融合、防治结合等概念具有相似性,都是指治疗(医疗服务)与预防(公共卫生服务)这两类模块之间的合作或者协同。但是这几个概念的侧重点仍有一些差异,只有将这三个概念的异同之处进行清晰辨析,才能进一步明确医防协同的内涵及机制设计的逻辑。
1.医防协同的定义
医防协同主要是指提供治疗服务和预防服务的体系或者组织,在组织独立性的情况下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合作,属于体系或者组织间协作的范畴。根据《创新医防协同机制专家建议》,医防协同是指我国现行的医疗卫生体系中以医院主体的临床诊治工作系统与以疾控机构为主的疾病预防工作系统协调运行,共同提供涵盖疾病预防、诊断、控制、治疗、康复的系统服务,实现全方位连续健康服务,提升医疗卫生体系的整体效能。尤其是在公共卫生体系人员、经费等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借助医疗服务体系的资源,提升预防服务的可及性及服务质量。
2.医防协同与防治结合、医防融合的异同
防治结合是一种管理理念以及政策目标。防治结合是当前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策略,是建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理念;医防融合主要是指治疗服务与预防服务之间的整合,对其的分析应该落在服务这一层面上。比方说,我国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总体来讲,医防融合属于服务协作与整合的范畴。
表1 医防协同与防治结合、医防融合的异同
防治结合、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三个概念在应用的范畴、关注的重点等方面都体现出了差异化的特征,也从不同层面构成了卫生治理的需求:宏观层面,要求公共政策采取防治结合的理念;中观层面,加强不同体系以及组织之间的合作,构建起组织间的协同治理网络;微观层面,提升组织内部服务的整合程度。
02
医防协同的必要性
1.宏观层面: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疾病谱的改变要求高质量服务供给模式的创新
就我国而言,我国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已经从传染病防治方面转向艾滋、结核等慢性传染病及糖尿病、冠心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特别是慢性非传染病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疾病,且造成了沉重的疾病负担。慢性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要求当前服务供给模式由“治疗”转向“预防”,从“分裂”转向“连续”。
另一方面,我国人均期望寿命由建国初的35岁上升到2017年的76.7岁,2019年中国国民的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10410美元,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有明显的提高。人民生活条件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居民对健康的需求,但是当前医疗卫生服务的割裂降低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服务的供给效率,甚至会提高医疗支出负担、降低居民满意度。服务供给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亟需创新以适应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的更高追求。
医防协同通过改变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割裂的现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整合性以及居民满意度,是当前疾病谱变化及社会经济水平提升背景下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的必然选择。
2.中观层面:医防相对割裂的供给体系降低了医疗卫生体系的运行效率
在医防分裂的背景下,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所依赖的主要模式仍然是生物医学模式,重点仍是碎片化的微观治疗,较少从整体观角度进行健康管理,无法充分发挥资源投入和服务供给对健康改进的作用。
另一方面,居民对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需求量少,导致居民对公共卫生机构认知度和依从性低,这进一步降低了公共卫生机构服务供给的效率。有研究和实践证明,预防为主、医防协同是最为经济有效的健康治理路径与措施。从宏观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疾病预防管理层面、中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层面和微观服务供给层面,都需要进行防治协同的改革。
3.微观层面:医学模式理论的创新要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整合性和连续性
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Biomedical Model)已不能全面解释越来越复杂的病因和疾病结局,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George Engel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这种新的医学模式理论认为疾病及其结局是受到来自于本身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复杂混合作用而造成的。与此相对应,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也应该采取整合的模式,以应对影响健康的复杂因素的出现。这种模式将全科医学作为其世界观,要求将预防、治疗、康复等服务进行整合供给,特别是“关口前移”,提升健康投资的效益及其对健康改进的作用。
二、医防协同的政策演变过程
我国医防协同的政策演变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图1),实践探索阶段(1949-2009年)、深化改革阶段(2009-2019年)和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
图1 医防协同的政策演进过程
01
实践探索阶段(1949-2009年):
确立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1.明确“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我国自建国以来,面对当时肆虐的鼠痕、血吸虫病、霍乱等重要传染病,提出“实行积极防治的方针”,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旨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消除危害人民群众的不良因素,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提高社会成员的公共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提出“卫生工作与群众性卫生运动相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导思想就是以预防为主。
2.从法律层面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地位
1989年我国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一方针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关键地位。
2003年我国非典型肺炎疫情暴发,为了提升农村等医疗卫生条件薄弱地区的疫情应对能力,我国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配合”,明确提出了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
2004年《传染病防治法》被第一次修订,规定“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这进一步强调了在传染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中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科学管理的重要性。
02
深化改革阶段(2009-2019年):
明确提出医防协同概念及改革策略
自2009年起我国开展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也标志着医防协同政策进入到深化改革阶段。2009年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6年《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提出“促进医防协同”。
2017年国办《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中再次提到“加强医防协同”,强调要“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此后,连续多年在《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中均提及推动“医防融合”。
03
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
推动医防协同实践创新与模式探索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暴露出了我国在医防协同化解重大疫情风险上的不足,但也助推了医防协同进入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最高行政机关《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多个重要政府文件中均提及“创新医防协同机制”。2022年国办《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中也指出要“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实践层面,我国各地也开展了一些创新医防协同的探索。相关的实践模式主要包括两种:
第一,通过建立公共卫生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的跨体系、跨机构协作服务团队加强居民健康管理,特别是慢病管理。例如,广东省以大健康为中心推动医共体内医防协同建设,完善慢病管理机制,提升县镇村一体化的慢病医防协同管理能力。服务供给方面,开展慢病诊疗、健康知识宣教、中医康复等整合型服务;监测考核方面,将试点县域的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省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统,增强县域对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早期预警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
第二,加强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协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在人才培养机制上,2020年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医防融合培训方案(2020年-2022年)》,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胜任力为核心,强化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传染病诊治能力,强化急救中心医师的临床诊疗、院感防控能力和传染病诊治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精、能力强的医防复合型骨干医师队伍。
三、新时期我国健康中国建设
中医防协同的内涵
医防协同作为我国卫生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及举措,旨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改变当前以治疗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衔接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治理水平。与此战略目标和定位相对应,医防协同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多系统协调的促进机制三个方面。
01
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对构建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健康服务模式提出了“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的要求,强调了健康服务要覆盖“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生命周期概念。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身体、精神和社会三方面完好的健康状态,针对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若干优先领域,强化干预,实现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的整体性、连续型。医防协同的核心内涵是通过“防”“治”的有机结合,为人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服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全方位服务的核心是围绕“防”和“治”展开的。这要求建立一个各类机构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服务供给体系,以提升服务效率、减少等待时间、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居民的满意度。
02
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医防协同是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要集中体现在综合性、连续性、协同性三个服务性质上。
首先,医防协同要求医疗卫生体系提供综合性服务,不仅需提供对于传统疾病的干预措施,还需有能力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其次,医防协同要求提升服务的连续性,核心是在整个卫生健康服务的提供过程中把传统间断式、非责任制的医患关系变成一种连续性、责任制的医患关系。
最后,医防协同要求提供协调性服务,即能够有效地解决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服务之间的协调关系。
03
多系统协调的促进机制
通过概念辨析可知,医防协同的分析重点在体系层面,因此如何加强体系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成为医防协同的重点,即多系统协调促进机制的构建。
在体系层面上,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在机构层面上,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是最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单位。但是,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在职责定位、筹资及支付方式、服务内容、人员流动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和割裂,因此新时期医防协同的另一核心内涵是形成多系统协调的促进机制,整合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利用,并将资源投入转化为积极的健康结果。
四、新时期促进医防协同的理论机制
01
医防协同的理论基础
共生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中的协同治理理论为医防协同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共生理论是指在共生环境中,两种或多种共生单元之间按照某种共生模式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关系,共生理论的本质是协同与合作。
在共生理论中,医防协同体系被认为是一个医防共生体系,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两个共生单元,通过共生单元间的联结与互动,由各级各类医院机构和疾控机构等核心利益相关者协同提供医疗保健、慢性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健康服务。协同治理理论认为,可通过资源、筹资与支付、信息、监管等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协同治理,提升医疗服务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服务效果。
02
医防协同的理论要素
1.体系主体及机构
医防协同的体系主体是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组织基础是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机构包括: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院,以及公共卫生体系中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院等。构建两个体系之间、以及两个体系中不同机构之间的协作网络是医防协同的组织基础。
2.工作系统及服务供给
理论上,两个体系及其机构相对应的工作系统具有明确的区分。在传统的分工模式下,二者在职责定位、目标任务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医疗服务体系主要负责针对个体的临床诊疗,而公共卫生体系则主要负责针对群体的疾病预防与控制。
实际上,不同体系的工作系统具有交叉性,同一工作体系往往兼具临床诊疗和疾病预防控制两个工作系统的特点,即:
医疗服务体系中,基层医疗机构除基本的诊疗服务外,还承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而医院则主要负责疾病诊疗;
公共卫生体系中,疾控机构主要负责针对群体健康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但是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除了公共卫生服务外,实则还针对个体提供诊疗服务。
两个体系及其对应的工作系统以及服务供给内容参见表2。
表2 医防协同的工作系统及服务供给
①医院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等;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
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
医防协同的本质和最终目的是实现服务的协同和整合,形成预防、诊断、控制、治疗和康复的整合型服务供给体系。由表可知,在实际中,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工作系统及其服务内容是有重叠和交叉,至少形成了医防协同的具体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
(1)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同供给的慢病管理服务;
(2)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协同供给的妇幼保健管理服务;
(3)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协同供给的精神疾病管理服务;
(4)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医院协同供给的传染病管理服务;
(5)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协同管理机制。
03
医防协同的机制设计
医防两个体系的协同以及服务的整合的实现需要一系列机制发挥作用(理论机制内容见图2),其中最关键的是:组织协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筹资支付机制、绩效考核机制。
图2 新时期健康中国建设中医防协同的理论机制
(1) 组织协作机制: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例如建立医防协同的组织协调机构,发挥“高位推动”这一政策执行机制的作用,明确不同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的功能定位,实现医防协同工作的统一调度;协同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以及管理机构,形成统一的议事、决策、治理制度,从管理层面协调两个体系的协同工作及改革。
(2) 人才培养及人力资源共享机制:
改革医防协同人才培养机制,将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融入医学教育全过程,在教育培养过程中通过加强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的结合;加强机构之间、体系之间医务人员实现流动与互通。
(3) 筹资支付机制:
统筹医保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拨款,形成统一的资金池,提升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创新支付制度和机制,采取为整合支付、为绩效支付等支付方式,设立专门的资金购买不同机构提供的整合服务,激励不同机构采取合作的方式供给服务。
(4) 绩效考核机制:
将区域整体健康水平纳入考核范围,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实现对医防融合的有效激励与约束。
五、当前医防协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防治结合的重要性已经取得广泛共识,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01
临床与预防的隔裂愈加明显
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日益加深的裂痕是全世界都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当前,在观念层面、政策制定层面和资源分配层面仍然存在“重医轻防”的问题。
一方面,公共卫生被认为不能与“高技术”的临床学科相比,政策制定者、医生和公众都没有把公共卫生放在优先地位;
另一方面,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从医学院中分离而建立独立得学院,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鸿沟越来越深。不仅是医学教育体系将两个学科分离,医学的蓬勃发展,分子生物学等新技术方法的广泛使用,当患者主诉一个症状或体征时,临床医生更倾向于向一个具体的器官、细胞、蛋白、分子、遗传基因的方面思考,加重了医疗费用的无序增长,使得医疗服务更加碎片化。
02
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效率不高,
供需不平衡
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不高,其核心问题是缺乏整体协同。临床和公共卫生各自为战,在防治理念上存在群体视角与个体视角的不一致。临床医生更多只关注疾病本身,人们一般也只关注患病后或者预防失败后的治疗诉求,因此导致“防”的需求被弱化,“医”的地位被拔高。
在一个特定区域和人群内有限的医疗资源必然又带来供需的不平衡。我国是人口大国,尽管2009年新医改之后,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仍然存在。由于人们往往倾向于寻求更高级的临床治疗服务,而非初级医疗保健,“防”与“治”倒挂导致无法形成一个良性闭合的卫生服务体系,从而使得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服务链断裂,这不仅抬高医疗费用,难以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也无法满足居民在新时期对健康的更高需求。
03
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与协调性不高
由于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体系上的割裂,很难提供连续、协调的医疗卫生服务,也难以做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尤其是人员通,这是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然而,目前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此外,在应对重大传染病和预防慢性疾病时,单靠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广泛深入参与。患者对公共卫生医师的依从性通常不及临床医生,如果由临床医生来提供治疗或预防方案,患者的接受度和依从性可能会明显增加。
04
缺乏促进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
整合的有效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标准
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标准。我国的公立医院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服务模式,没有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助推医疗机构积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无法达到医防协同的目的。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考核评价标准,因此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无论是对医生、科室、还是对于医院的考核,或是对一个区域卫生绩效的评价,医防协同应该纳入哪些指标、其测量标准、所占权重等都是需要充分考虑的。此外,如何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六、促进医防协同的几点建议
01
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性卫生服务体系是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的关键,其本质是整合多方服务体系,形成全覆盖的卫生健康服务。既往实践已成功证明了闭环卫生体系是控制费用、提高医疗质量、持续改善用户健康的基础,能够将医疗服务中各方市场的博弈成本降到最低。
2016年我国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世界银行集团和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联合研究报告中提出建设“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卫生服务”。我国医疗联合体建设正是对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卫生服务体系开发探索。在城市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贫困边远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通过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功能对医疗资源进行纵向整合,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杂病转诊提供便利,发挥核心医院与优势专科的带头作用,实现资源共享,能大力提高供给效率,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开发,完善组织机制。
02
建立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
的职责协同机制
明确定位医院在公共卫生系统中的位置,使医院担起公共卫生职责,建立责任清单。政府需明晰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进行合理分配。医院发展公共卫生职能要坚持公益属性,通过完善制度、拓展业务、提高质量,弥补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的裂痕,提供公平可及、连续、系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等服务。
从医生个体参与公共卫生服务角度而言,公立医院应当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协作,例如参与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我国当前重要的改革中,通过团队式的合作,促进医院的医生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疾病预防的服务中,提升服务的连续性和衔接性。促进医院的医生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有效的激励是促进人员整合和服务整合的关键。
我国以县域医共体、医联体为代表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激励机制的重塑奠定了基础。通过医共体或者医联体内医生“下沉”,将医生下沉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次数、服务内容纳入医生的绩效考评和职业晋升体系内,形成医生“下沉”和人员团队式协作(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服务流程与制度,激励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合作与协同。
03
建立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
考核协同机制
从治理的角度讲,考核是实现体系和组织责任的重要机制,不同的考核导向和内容将对不同体系与组织的目标及行为产生影响。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责任,要在定位上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投入职责,将公共卫生工作的内容和结果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想要提升两个体系或者两类机构的协同,就必须建立一个协同考核机制——即对公共卫生体系与医疗体系的进行协同考核。
协同考核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对于医疗卫生体系的考核将打破之前对于医疗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分开考核的局面,而是以健康结果为目标,以一个区域中居民的健康水平与健康状况为最终的考核依据及指标,如慢性非传染疾病的发病率等。协同的考核机制意味着需要改变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割裂运行的局面,形成专业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模式。以健康结果为核心的协同考核机制将促进区域中预防而非治疗、综合而非分割的服务供给模式的发展。
04
建立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
资源协同机制
促进医防两个体系的协同必然要促进两个体系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力资源、卫生发展资金及信息资源。
从人力资源协同方面,促进公共卫生医师在医院进行日常工作,与临床医师共同负责公共卫生传报系统并承担相应职能,是临床与公共卫生融合的有效做法;同时,强化区域中人员流动工作机制,建立人才从医院向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流动的激励机制,同时促进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高素质人才储备。
从人才培养方面,强化全科医生培养,作为基层医防协同的重要执行者,打造居民和家庭健康管理的协调者,将预防和治疗的知识技能整合起来。
卫生发展资金方面,整合区域中医保资金、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财政拨款等不同类别、项目的资金,按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地理环境、居民健康状况及需求、医疗卫生体系特点等,灵活使用卫生发展资金。
信息协同方面,当前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将信息上传至相应的县、市、省、国家级平台上,重点是需要打通不同系统及平台间的隔阂和使用权限,促进信息的共享,提升已有信息数据的利用效率。
05
提升科学研究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应对中的作用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需要医疗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协同应对与高效配合,由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于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影响与冲击,“平时”医防协同机制和模式可能无法有效应对“战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必须提升科学研究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和地位,加强科学硏究对于“战时”医防协同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具体而言,应加强医疗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甚至整个社会各部门与科研机构的数据与资源共享,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有组织的科研。通过医疗、公共卫生、科研机构等多部门科研协同创新,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社会各部门的有序应对等提供科学基础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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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一期《健康治理新作/名家见面会》:三明医改重要推动者詹积富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申卫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与国家卫健委卢春山巡视员合著)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二期《推进“健康共同富裕”,破解“健康不平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冯文猛(共同富裕解读)、中国劳科院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机制)、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分会主委杜兆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三期《科普专家/患者组织建言专病防控政策体系》:国家健康科普专家支修益(癌症)、罕见病患者组织发展网络黄如方(罕见病)、上海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督导专家费超(认知障碍)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四期《机构改革落子“健康中国”:“三医”并立:前瞻与对策》:原国务院医改办监察专员赖诗卿、原省级卫生厅处长孟立联、国际医疗/社保体系专家邵晓军、“一体化监管”专家梁嘉琳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五期《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大数据局/乡村振兴局改革:对健康科技/数据/资金的影响》:国内最大临床转化机构前领导朱同玉、国家卫健委数据治理专家曹艳林、农工党中央健康扶贫专家周峰、“三流合一”治理专家梁嘉琳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六期《老龄事业统筹:从卫健委到民政部的影响》:全国政协常委阮诗玮(养老服务)、养老金融50人论坛成员胡继晔(养老金融)、国家老龄研究基地副院长杨一帆(养老监管)
“追寻理想中国”第七期《2023-2024卫生/医保政策:展望与对策》:王宗凡主任(个人账户改革与门诊统筹解读)、高雪主任(耗材与IVD集采解读)、刘晓云主任(中央医疗卫生体系文件解读)、王仲(中央全科/专科医疗文件解读)、娄宇(医保立法与执法解读)
新“学术战疫”第一期:破解新冠就医用药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主委迟春花(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韧性)、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原会长郭泰鸿(新冠物资应急储备)、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系主任张屹立(新冠疫情省份“脆弱度”排名)
新“学术战疫”第二期:医疗韧性与药品可负担:江苏基层卫生协会书记夏迎秋(基层医疗机构韧性)、同济医学院卫管学院副院长陶红兵(医疗体系整合)、天津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吴晶(新冠药物定价)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一期:启动仪式&专题讲座:医疗管理学大家刘庭芳、卫生法学大家王晨光、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韩布新、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石琦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二期:疾控体系改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控中心前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流行病学大家曾光(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三期:卫生应急管理:曾三次给中央政治局讲课的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应急管理大家薛澜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四期:医药创新:中国药促会会长宋瑞霖、国家药监局专家库成员宋华琳、国家药审中心原首席科学家王刚(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五期:小微企业、普通市民/患者保障:广东卫生厅原巡视员廖新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袁伟、杭州“城市大脑”首席技术官申永生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一期《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二期《“新基建”背景下的未来医疗健康产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及《新型健康服务业监管模式创新》《互联网医疗示范项目指标体系》两项重大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首发式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一期(疫情防控篇):流行病学大家曾光、美国UCLA公卫学院副院长张作风、英国牛津大学终身教授陈铮鸣、德国德中卫生健康管理协会中国主任徐洪波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二期(社会保障篇):中国社科院陈秋霖主任、美国医保中心蔡立明博士、英国国王大学杨维教授、德国医保专家邵晓军博士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一期《医保、医院、医生:如何跳出“猫鼠游戏”》:徐毓才(卫健管理)、蔡海清(医保管理)、邹新春(医院管理)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二期《医疗、医保、医药:患者参与和权益保护》:段涛院长(公立医院患者委员会/患者体验部)、瞿晓颖主任(外资医疗机构患者服务)、王立新秘书长(大型患者组织)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三期《医改重点:“保大病”“保小病”还是“保预防”》:顾雪非主任(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咨询专家)、康韦女士(原研药行业协会RDPAC执行总裁)、徐华锋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四期《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如何全面落地?》:赵淳会长(中国社会办医领域协会领导)、廖志仁会长(大型三甲民营医院创办人)、周萍教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五期《如何保护医疗数据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俞思伟主任(医疗卫生信息化专家)、叶荔姗主任(试点城市数据管理专家)、宁宣凤律师(数据安全法律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六期《反商业贿赂,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解读》:王宏志专家(国家医保局课题负责人)、姚洪副秘书长(协会分管医疗健康信用工作领导)、范可律师(药品招采法律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七期《后疫情时期:如何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苗艳青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专家)、尹朝霞主任(深圳“罗湖医改”基层医疗重要贡献者)、李杰(基层诊所产业专家、信息化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八期《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健康融入城乡治理》:孔灵芝女士(原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卢永研究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王兰教授(同济大学健康城市实验室)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一期《国家医保局生物制品带量采购前瞻》:张斌院长(武汉医保局胰岛素带量采购试点)、朱斐秘书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抗体制剂带量采购)、洪飞先生(患者组织淋巴瘤之家创始人)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二期《从医联体到健共体:医疗/医保政策如何协同?》:国家卫健委医共体指导专家林枫教授(部委专家)、浙江玉环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院长董寅(医院集团)、健共体(南平)互联网医院院长宋斌(数字健共体)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三期《全人全程的全科医学服务展望》: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袁蓓蓓教授(部委专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合工作委员会主席杜兆辉医生(全科管理者)、北京儿童医院童缘网负责人苏小虎(儿科全科服务平台)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四期《医疗“好差评”模式:医院/医师信用评价与监管》:汪剑锋(福建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日记(苏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史岩(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部副主任)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五期《民法典对患者、医院医生、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郑雪倩(医事法)与刘炫麟(医药法)、公益律师韩晓晨(患者服务)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六期《医药/医疗反垄断政策前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成员孟雁北(政策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反垄断法分析)、律师万江(反垄断案例分析)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一期《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上海药监局原局长唐民皓(政策解读)、彭天曜律师(合规指引)、张廷杰总监(准入策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期《医疗/医药反腐动向》: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王岳(政策解读)、资深医药准入专家点苍鹤(药企策略)、孙超律师(合规指引)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三期《健康政策半年展望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毓辉(健康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宋新(数字健康政策)、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姚岚(医保商保政策)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四期《DRG除外支付》:国家医改云南玉溪DRG项目专家刘芷辰(DRG政策)、“村夫日记”创始人赵衡(DRG对商保与药企影响)、资深政务副总裁陈炳澍(企业DRG实操)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五期《公立/民营医院亏损治理》:湖北省医改办原副主任阮小明(新冠疫情对医院影响)、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专家刘宏伟(公立医院亏损建言)、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领导余小宝院长(民营医院亏损建言)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六期《医保按疗效(健康效果)付费》:国家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陈英耀(上海医保局试点)、美国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茁(美国欧盟案例)、徐州医保局待遇医药处处长杨义森(医保配套法规政策)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七期《中成药集采: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谢雁鸣(价值评估与真实世界研究)、“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集采竞标:准入路径与报价策略)、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政策体系:打破三大惯例,洞察五大趋势)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八期《惠民保:政企关系与多层次保障》: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咨询专家朱铭来(价值评估模型)、成都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廖凌(“惠蓉保”)、某商保公司部门副总严霄(“共保体”设计)、镁信健康前高管蔡卓(创新药准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九期《创新药放弃医保创新高:标内/标外、院内/院外哪个香?》: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宣建伟(中美对比与价值评估)、上海医保局咨询专家(医保药品落地机制)、准入培训专家徐川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期《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动向与操作规程》: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专家龚忆莼(过度医疗判定)、国家医保局医保法规咨询专家张卿(欺诈骗保判定)、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医保飞行检查常见争议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专家张群(医院医保质量管理)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一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DRG/DIP政策咨询专家杨燕绥(为健康付费与健康绩效评估),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组长(医药/医疗类编码进展),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临床论证组组长郭默宁(DRG临床质量管理),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支付+”创新医保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六大动向)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二期《医学指南/共识:医政管理变局与对策》: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于宗河(专家共识—医学指南—国家诊疗规范:行政监管逻辑)、中国临床实践指南联盟联合发起人、《实用内科学》主编王吉耀(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前置性审查与“推荐意见”合理性评价)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史晨瑾 | 审稿
吴琳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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